依据生产运营需求,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拟展开辅材询价,为进一步表现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交货地址: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库房或指定的运用现场,运送费用由卖方承当;
4、报价品牌:买方询价函中指定“华林”品牌,未按指定品牌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6、报价方法:本次报价在海螺阳光才智收购渠道报价,上传盖章报价单。海螺阳光才智收购渠道报价明细需注明品牌、单价。若呈现海螺阳光才智收购渠道报价明细与盖章报价单价格不一致时,以盖章报价单所报单价为准。若盖章报价单报价总额不等于数量乘以单价,以盖章报价单的所报单价为准。
8、结算方法:买卖双方准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买方在货品检验合格(契合合同有关条款),卖方依据买方要求,依照买方实践检验状况,供给结算价款的全额有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后,买方在收到发票后两个月内付清货款,银行转账方法付出。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法律和法规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处理发票结算。
1、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在有用期内,且其报价项目须在答应运营的范围内,能开具合法有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凡有偷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及歹意诈骗等不良记载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
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供货过程中全部不确定要素,合理报价,产品含税单价为合同有用期内供货价格,签定供货合同后,供货价格不再调整,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法律和法规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处理发票结算。询比价准则上挑选除税单价最低者为预供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