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浮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买卖契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出资银行类事务中延聘第三方等廉洁从业危险防控的定见》的相关规则之核对定见我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浮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财物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并征集配套资金暨相关买卖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买卖”)的独立财务顾问,依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出资银行类事务中延聘第三方等廉洁从业危险防控的定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则,对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买卖中有偿延聘第三方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对并宣布如下定见:一、本次买卖中延聘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对状况(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偿延聘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对1、延聘的必要性为操控本项目法令危险,加强对本项目法令事项展开的独立尽职查询作业,中金公司已延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担任本项目独立财务顾问的法令顾问。
2.2、第三方的基本状况、资历资质、详细服务内容锦天城的基本状况如下:称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建立日期1999年4月9日一致社会信誉代码88X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履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沈国权锦天城持有编号为31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有从事证券法令事务资历。
3.2锦天城赞同承受独立财务顾问之托付,在本项目中向独立财务顾问供给法令服务,服务内容最重要的包括:帮忙独立财务顾问完结本项意图法令尽职查询作业,帮忙起草、修正、审阅独立财务顾问就本项目起草或出具的相关法令文件,帮忙独立财务顾问搜集、收拾、编制本项目相关的作业草稿等。
4.3、定价方法、实践付出费用、付出方法和财物金额来历中金公司就本项目延聘独立财务顾问法令顾问的费用由两边洽谈确认,并由中金公司以自有资金付出给锦天城。
6.(二)上市公司有偿延聘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对本次买卖中,上市公司除依法延聘中金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本项意图独立财务顾问、延聘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担任本项意图法令顾问、延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担任本项意图审计组织、延聘中和财物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评价”)担任本项意图评价组织,不存在延聘其他第三方的状况。
7.二、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阅程序为了清晰中金公司延聘独立财务顾问法令顾问供给法令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中金公司法令合规部针对不一样项目类型拟定了独立财务顾问法令顾问聘任协议的格局合同,对服务内容、收费组织以及两边的权利义务均进行了清晰约好。
8.本项意图项目组从事务资质、项目经历、资源装备、商场名誉以及收费规范等方面对律师事务所做归纳评价后,遴选出契合项目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法令顾问。
9.项目组以法令合规部拟定的格局合同起草独立财务顾问法令顾问聘任协议后,经中金公司法令合规部、中金公司财务部、项目组负责人以及出资银行部管理层批阅,并由中金公司合规总监对相关延聘事项做合规检查并出具合规检查定见后,中金公司与锦天城正式签署聘任协议。
10.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定见经核对,本独立财务顾问以为:这次发行中,除延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项意图独立财务顾问法令顾问外,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3接有偿延聘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发行人在这次发行中除依法延聘证券服务组织,不存在其他直接或直接有偿延聘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11.前述相关行为合法合规,契合我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出资银行类事务中延聘第三方等廉洁从业危险防控的定见》([2018]22号)的相关规则。
12.(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我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浮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买卖契合的相关规则之核对定见》之签章页)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曙光出资银行事务部门负责人:王曙光内核负责人:章志皓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吴雪妍何宇佳田浩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张臣罗巍余忠德黄益国付上珂我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一、本次买卖中延聘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对状况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偿延聘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对 (二)上市公司有偿延聘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对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阅程序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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