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兼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主管本行政区的兵役挂号作业。
城镇、大街人民武装或经县(市、区)和市地兵役机关确认的组织,承办本地区、本单位的兵役挂号作业。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持自己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到户口地点地的兵役挂号组织进行兵役挂号。当年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含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自己自愿或许根据本身的需求也能够直接进行兵役挂号。
到达执役年纪的男性公民,应当依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告诉进行兵役挂号。接到告诉后,自己因特别原因不能亲身前往挂号的,能够书面托付亲属或许地点单位代为挂号。
机关、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大街办事处,应该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组织,担任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挂号,填写《兵役挂号表》,依法确认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同意。经兵役挂号和开始检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机关、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大街办事处,依照县、市兵役机关的组织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魄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明开始检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明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订搜集的目标,并告诉自己。
预订搜集的应征公民脱离常住户口地点县、市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地点基层人民武装部陈述去向和联络方法,并依照兵役机关的告诉及时回来应征。预订搜集的应征公民地点的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理应当催促其准时应征,并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