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按照GB 29993-2013《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能条件和点评办法》7.2.2条的要求,软管的贮存年限不超越1年,运用年限不超越3年。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标准GB 55009-2021《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第6.1.7条要求: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选用软管衔接时,应采取了专用燃具衔接软管,且软管的运用的时刻不该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依据国家标准GB 17905-2008《家用燃气焚烧用具安全办理规矩》规则,从售出当日起,燃具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结合新标准可知,衔接软管的运用的时刻不该超越8年。